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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合肥分行招聘启事
华夏银行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在2013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评选中,华夏银行按资产规模排名第94名;在2013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52名、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排名第52名。曾荣获中国“最具成长性的银行”、“中国最佳中小企业服务商业银行”、“最佳财富管理银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重大贡献企业”、“最佳社会责任奖”等殊荣。
华夏银行合肥分行成立于2010年8月,目前合肥市区已有六家经营网点,网点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持续壮大。现因网点扩张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相关岗位,诚邀有志之士与我们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与本行员工无直系亲属关系,有相同岗位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任职要求:
(一)支行负责人(若干名)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年限10年以上,金融从业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对市场反应灵敏,市场开拓能力强,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完成分行下达的各项经营计划;具有良好的风险意识、保证营业网点资产质量;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支行分管营销副行长或行长助理(若干名):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年限10年以上,金融从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熟悉银行公司或个人业务,掌握银行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三)支行分管会计副行长或行长助理(若干名):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经济类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金融会计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其中金融会计管理岗2年以上;或者从事会计工作8年(含)以上,其中金融会计管理岗3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熟悉银行会计业务及其职能,掌握银行会计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同等条件下熟悉外汇业务者优先。
(四)支行个人客户部主管(若干名):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35(含)周岁以下,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金融从业3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熟悉个人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公关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五)风险管理部门(若干名)
1、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8年以上,金融从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了解银行业务及其职能,掌握信贷管理、风险内部控制规定,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2、风险管理人员: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35(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4年以上,金融从业3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掌握银行业务及其职能,掌握信贷管理、风险内部控制规定,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六)授信审批部门(若干名)
1、授信审批部门负责人: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金融从业8年以上,信贷工作经历5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了解银行业务及其职能,掌握信贷审查、风险内部控制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果断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
2、专职审批人: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经济、金融、财会、工商及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类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商业银行本外币信贷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银行信贷工作经验和一定的银行专业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资产保全部门(若干名)
1、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40(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银行资产保全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金融政策,掌握信贷管理、风险内部控制规定,有较强的团队管理、风险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果断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
2、保全人员: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35(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类、法律类专业毕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工作经历4年以上,金融从业3年以上。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掌握银行业务及其职能,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果断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掌握运用法律的能力。
3、法律事务人员:
要求:身体健康,年龄35(含)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毕业,具有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3年以上法律或金融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银行业务及其职能,掌握银行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
三、应聘须知
有意者,请于2014年6月10日前登陆系统报名入口,投递本人简历至我行招聘系统。应聘者应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本行对应聘资料保密,恕不退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及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联系面试、笔试等相关事宜。谢绝来访,电话:0551—65776030、6577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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