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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行2014年校园招聘新员工落户有关事宜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通知,2014年度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工作已经启动,请有意向申请的2014年度校园招聘新员工尽快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国外院校毕业生需在试用期后方能申请上海市户籍(国外院校毕业生申请户籍详见21世纪人才网)。
一、申办人员向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员工需申请上海户籍的,准备好个人申请资料,本人亲自递交至分行人力资源部(徐家汇路599号1601室,吴老师53961888转160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其中春季毕业的请尽快递交。所需资料详见《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附件1)。其中《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由分行人力资源部统一打印,无需个人准备。
不申请上海户籍或落户申请未通过的,请依据《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附件2)自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如需申请积分的,向所在支行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自拟,主要内容为委托单位代为申请居住证积分),经支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由分行统一代办。
二、单位审核
分行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的由分行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三、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复审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分行将定期查询复审结果并在招聘网站公布。复审通过的,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邮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至单位。
四、领取《通知》、《证明信》、《确认单》
落户申请通过的,分行人力资源部通知领取《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一式两份,其中一联交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一联自行妥善保管)、《迁户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等3项材料。
领取时需向分行人力资源部明确落户具体地址。在本市无自住房或亲属朋友可供申报城镇居民户籍的,我行提供分行集体户口予以落户。
分行集体户口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0号
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外滩派出所
五、办理户籍迁出
员工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至学校或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单》,迁出时请核对迁入地址是否为单位集体户口地址,档案寄至分行(上海市徐家汇路599号)。部分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另需《迁户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两份材料。
六、户口迁入
(一)落户个人自住房或亲戚朋友处的,在开具《户口迁移单》后,员工个人至相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二)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由分行统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拍摄身份证照片。所有落户人员均须重新拍摄身份证照片。请携带《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白联、《迁户落户确认单》、《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迁移单》、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学历、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及手机号码,如为已婚的需注明配偶姓名)等5项材料至文庙路26号(近河南南路,66、929、方川线至蓬莱路下)拍摄身份证照片,完成后将上述材料交分行人力资源部。
2、采集指纹信息。材料上交后,分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派出所安排,通知落户人员至外滩派出所(山西南路182号,近南京东路,地铁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下)采集指纹信息,采集指纹需携带原身份证,并向派出所缴纳20元身份证办证费。
3、领取新身份证。采集指纹信息后,派出所完成户口迁入手续,分行通知员工至分行人力资源部领取集体户籍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及身份证领取凭证。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凭原身份证至外滩派出所领取新身份证。
七、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
员工凭原身份证、集体户籍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加盖分行章)、二寸证件照2张、毕业证书等材料至外滩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河南中路568号,近北京东路)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妥后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交所在支行人力资源部,支行人力资源部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员工办理上海户籍人员社会保险。待社保正常缴纳后,员工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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