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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村信用社2014年员工招聘启事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许昌市办公室(以下简称“许昌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许昌辖内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禹州市联社”)、长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长葛市联社”)、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都农商银行”)、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鄢陵农商银行”)、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襄城县联社”)、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都农商银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该6家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全市267家营业网点,遍布市区、县区及各个乡镇。受辖内6家县级联社(农商银行)委托,许昌市农信办统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联社、农商银行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许昌市农信社面向社会计划招聘226人,各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如下:禹州市联社58人,长葛市联社35人,许都农商银行35人,鄢陵农商银行48人,魏都农商银行20人,襄城县联社3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资格
1.学历:报考魏都农商银行,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县级行社,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4年应届毕业生)。
2.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与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3.年龄:大专学历不超过2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8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须提供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全身6寸生活照1张,1寸免冠彩照5张及《许昌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没有拿到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证明原件(附件3)(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大学生村官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或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公章);“三支一扶”大学生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人事部下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或县委组织部证明。报考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且只能报考1个单位,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签具承诺书(附件4),交纳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许昌市农信办审核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5)领取准考证
(6)笔试。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由许昌市农信办统一组织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7)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用人单位计划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不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8)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以招录县级行社为单位,依照招录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9)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个人背景调查,主要调查核实本人学历、学位、经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情况,了解其工作、学习表现,并据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经证实,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10)岗前培训。许昌市农信办组织对拟录用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试用。
(11)试用。试用前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核实招聘人员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与原单位有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等。
(12)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在管理权限内,对招聘人员的正式录用予以审批和备案。
四、其他
报考材料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单位代为保密,恕不退还。许昌市农信办保留对本启事内容的解释权,必要时,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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