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用工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
(二)缴费
缴费时间:12月3日至12月4日。
为便于整体工作安排部署,报名及考试费用150元,由衡水市辖内各县级联社临时替代劳务派遣公司收取。
审核通过的考生,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并持此表到所报考县级联社现场缴纳。
(三)笔试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2月6日9:00至12月7日17:00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12月8日上午8:00至11:4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计算机、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12月1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
12月12日至13日12:00。
资格复审地点:
昆仑大酒店,衡水市和平中路24号(和平路与自强街交汇处)。
审查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名表一份(缴费确认后网上打印),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5日。
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2月14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根据用工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在用工县级联社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审批选用
公示后,使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使用人员派遣到衡水市辖内县级联社安排上岗。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已上岗使用的,由县级行社退回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