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6月17日,是在五家城市信用社和五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企业和个人参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本总额为3亿元。我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模式,内部管理体制上采取一级法人、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湖州市商业银行原名为湖州市城市合作银行,是由湖州市区全部10家城乡信用社改组,并以其全部股东及湖州市地方财政、有入股资格的企业,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2.1万元。